2013年7月8日,刘志军因受贿、滥用职权被北京二中院判处死缓。在服刑两年多之后,2015年10月26日,秦城监狱以刘志军服刑期间无故意犯罪为由,建议减为无期徒刑。
事后,该市环卫局局长、副局长、人事科科长及副科长等4名责任人均受到纪律处分。其中,蒯建红、魏洪亮分别受到行政警告、行政记过处分,文杰、喻春梅分别受到行政警告、行政记过处分,并均被调离现岗位。
《安徽安庆:城区水系全贯通 “宜城”变得更宜居》让人心寒的是,亲友们刚料理完刘丽的后事,先后有四拨人员上门逼债。1月10日,愤怒的金华村村民控制住这些催收人员,莲花派出所随后出动警力到场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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