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7日下午13时30分左右,云龙大队民警巡逻至解放南路与丰储街交叉口时,发现一辆徐州牌照的黑色轿车违章停放。民警便依法开具了机动车违章停车告知单,
检察机关表示,本案中聚鑫公司、博德公司、鑫哲公司以民间借贷为名,实则签订虚高借款合同,通过违约金、平账款等名目,骗取他人钱款。其行为已触犯中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诈骗罪。
《人民日报署名文章:事实胜于雄辩》最终,法院认为,他可以减刑,但鉴于该犯为职务犯罪罪犯,对其减刑幅度应从严掌握。裁定对罪犯李达球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(减刑后应执行的刑期自2013年9月4日起至2028年2月3日止),比秦城监狱建议的九个月少了两个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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