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者遵循《企业法》,后者遵循《公司法》;前者运行过程中容易出现所有权、决策权和经营权不明晰的情况,后者按照《公司法》注册,公司所有权、决策权和经营权分离,权责明晰;前者注重隶属关系,后者注重现代产权制度,建立明确的以资产为纽带的现代国有产权管理体系。
不过上面讲的情况有点可遇而不可求,不是每个城市都能碰到,真正有借鉴意义的,还得看下面两种类型。
《共青团、少先队组织开展五中全会精神宣传宣讲》而从信息技术和相关设备发明以来,情况就更糟糕了,开始不断有人高喊着“隐私已经终结”。你看,相机和摄像头的发明,便利了对人的偷拍和监控;电报和电话的发明则让我们更容易遭到窃听;计算机的发明,让个人隐私传播更加方便;而一定规模的身份证号、手机号码倒卖市场的形成也大多得益于此。从技术上来说,我们痛心疾首的徐玉玉案的根源,也在于此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