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去年初村(社)组织换届前,嵊州市就出台《村主职干部考核管理意见》,为村干部履职亮明“红绿灯”。新任村干部上任后,该市开展“走马上任一百天”活动,督促新一届村干部干事创业快上手。“在之后的走访调查中,发现仍有部分村干部上任后,不认真执行坐班制度,经常性请假,群众办事找不到人。”嵊州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说。
法院查明,2006年至2016年6月,王克勤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7人入职提供帮助,并将上述钱款交给张绍霞用作家庭支出。
《浙江温岭遭遇罕见冬旱:有的人家上厕所都要约一起》2017年12月20日,二中院做出一审判决,以受贿罪,判处张绍霞有期徒刑二年,缓刑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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