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,范增玉的减刑理由为“在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”,与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>的解释》(节录)法释〔2012〕21号第四百四十八条相对应:
2016年1月23日晚上,孩子到爸爸的住处找衣服,看到满屋子的“古董”,李凤才知道了黄健国的“秘密”。三天后,他们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。
《全流程闭环管理,上海医疗机构成立新冠科》景区公安刑侦大队调取了案发地附近夜间的监控发现,报案前的一段时间里,夜里都没有可疑的人员、车辆出现,难道嫌疑人是大白天作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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